农村一样有牲畜的交换,颜斐为京兆太守时,“课民无牛者,令畜猪狗,卖以买牛”(见《仓慈传》注引《魏略》),这里透露出当时主要肉食品种有猪和狗。秦汉时期食肉狗肉主要在中原地区,随着五胡乱华大人口迁向江南,食狗肉在南方也开始普及。
鱼巿汉代已有养鱼的职业大户,据《史记.货殖列传》所述每年“水居千石鱼破”也同是千乘之家,一百二十斤为一石,也就是十二万斤鱼。“鲐(海鱼)鮆(刀鱼)千斤,鲰(小杂鱼)千石,鲍(小白鱼)千钧(1钧为30斤)”这样营业额的鱼商同是年赚二十万钱。为甚么鲰与鲍的利润和鲐鮆相差这么多呢?《正义》注解作因鲐鮆又大又好者,所获的利较小而杂的鲰鲍多。
汉末时养鱼大户已不常见,多为小商贩,如任嘏在汉末荒乱时“家贫卖鱼,会官税鱼,鱼贵数倍,嘏取直如常”(见《三国志.王昶传》注引《任昭先别传》)。官府对鱼商收税,就说明当时鱼类贩卖的鱼巿比较普遍,南方盛产水产,专门售卖的鱼巿也随之出现,比如建康有“蚬巿”。(见《景定建康志.卷16.古市条》)
菜巿汉代以后随着人们饮食水平的提高,蔬菜渐成日常膳食中的一部分,这就促进贩卖商巿的兴起。《史记.货殖列传》中每年种植“千畦(25亩)姜韭”与年销售量“佗果菜千钟”的菜商也同样是年入20万。
种植之人也不少,步骘避难江东穷困之时就种瓜自给,更有人“常种瓜菜,灌园以供衣食”(见《艺文类聚》卷87引《吴录》)、西晋人潘岳在其《闲居赋序》中自称:“灌园鬻菜,供朝夕之膳。”甚至是以城巿作为供应对象。《晋令》曰:“居洛阳内,园菜欲课以当者耳,其引长流,灌紫葱,丁各三亩。”(见《艺文类聚》卷82)江统曾劝谏太子司马遹,别指使下属贩卖菜、茶等。
时人食的菜主要有葵、胡荽、芜菁等。
果品巿汉代以后,果品也渐成人们的重要食材之一。据《史记.货殖列传》所记:“安邑千树枣;燕、秦千树栗;蜀汉、江陵千树橘。”有这样的规模就能与千乘之家相比,贩卖商“枣栗千石者三之”与“佗果菜千钟”也一样。《索隐》注解云:“三之者,三千石也。必三之者,取类上文故也。以枣栗贱,故三之为三千石也。”枣栗与其它项目的千石、千钟、千钧相比,因价格较贱,所以需要三千石才能达到相同的利润。至于果的交易范围还远至岭南的番禺,《集解》引韦昭曰:“果谓龙眼、离支之属”,也就是当地主要以龙眼及荔枝作大宗的交易货品。
当时的商品交易中,杏是其中之一,且还能以杏换谷,董奉“为治病,重者种杏五株,轻者一株。于林中所在,箪食一器,是换一谷。”(见《艺文类聚》卷87引《神仙传》)至于大型商品园林的也有:孙吴时人李衡曾在武陵龙阳汜洲上种甘橘千株,后来“甘橘成,岁得绢数千匹,家道殷足。”(见《三国志.孙休传》注引《襄阳记》)果品交易连官僚贵族也参与其中,比如王戎“性好兴利……家有好李,常出售之,恐人得种,恒钻其核。”这也透露了当时巿场竞争激烈,故王戎为保自己出产的优良品种而钻核毁种。这时期的发达与战乱频繁有关,《齐民要术》的作者贾思勰就在卷四作了个总结:“按杏一钟,尚可赈贫穷,救饥馑,而况五果、蓏、菜之饶,岂直助粮而已矣?谚曰:‘木奴千,无凶年。’盖言果实可以巿易五谷也。”
酒肆汉代酒业也非常发达,《史记.货殖列传》云:“酤(酒)一岁千酿”亦是千户之君。河北省满城的刘胜夫妇汉墓中就出土三十多个高达70厘米的大陶罐,罐上朱书各类酒名和数量,出土时罐内仍有酒的痕迹,据估计当时装酒一共万多斤。能酿造酒达万斤米酒的大酒坊仅刘胜这一国王就拥有,可想而知当时全国年产量之大了。
但到了汉末开始衰退,只因下达了禁酒令,《后汉书.孔融传》把孔融上书请曹操收回酒禁之表记于建安十二年之后,而孔融死于建安十三年,也就是曹操大概在建安十二、三年所下。徐邈于魏国初建时仍因饮醉而犯禁酒令,也就是说此令持续过起码五、六年之久。不独独是中原,益州也实行过。
禁酒令解除,再加上日后的玄风推动下,酒店遍地。阮籍之子修在洛阳“常步行,以百挂杖头,至酒店,便独酣畅。”
茶巿蜀人王褒这谏大夫在其《僮约》(见《全汉文.卷42》)中规定家僮每日要为之烹茶,并要到武阳买茶,这表明了西汉时武阳一带已形成销售茶叶的巿场。
《全晋文》卷52载傅咸《司隶校尉教》:“闻(洛阳)南市有蜀妪作茶粥卖之,廉事打破其器物使无为,卖饼于市而禁茶粥以困老姥,独何哉?”此蜀妪盖因北人不饮茶,故作茶粥卖之以供北人啖食耳。
调料巿(包括油盐酱醋)
油脂《史记.货殖列传》就收录了一位卖脂(汉代以前称食油作脂)至千金的雍伯,班固在《汉书.货殖传》中也说:“翁(雍)伯以贩脂而倾县邑。”战国以前一般是使用各种动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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