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不是没有预想过两人之间的将来。
只是在她看来,两人之间的将来,并不会像他当初设想的那般美好。
生活不是两个人结伴走在山间小道之上,惬意地晒着太阳,看那道路两旁的田间风光。
凡人的生活,是说不尽的柴米油盐,数不清的汗水,泪水和挣扎。
生存,才是贯穿凡人生命的主题,而那所谓的生活,是他们这些实力高绝衣食无忧的人,才有资格去展望的事。
在男子与她之间所有的可能之中,她唯独看不到的,就是幸福。
林乐瑶的眼角划过一滴泪珠,房间里灯烛皆未亮起,有的,只是傍晚时分半昏半明的混沌。
“我真的不是在乎这所谓的掌教至尊,不是在乎这些修为,甚至不在乎什么寿元,”林乐瑶呢喃道:“我只是不想有一天,再一次变回小时候那样,活的像是一只爬虫一般,没有半点尊严!”
即使当年她真的答应了那个人,两人真的如那人所希望的那样生活在了一起,结局也未必会有多幸福。
林乐瑶记不清楚父亲的模样。
因为在很小的时候,附近就在一次外出打猎时死在了山里,再也没有回来。
母亲背着幼小的她走了几天几夜,终于村子北边的一处山林之中发现了父亲的骸骨。
尸体已经被野兽啃掉了大半边,但那一兽皮衣服却是母亲点灯熬油缝制好的,她认得清楚。
她一直以为,父亲是给那些野兽咬死的,直到她长大了些,母亲已然躺在病榻之上的时候,她才从她的口中得知了真相。
父亲那残存的右手之中,死死地握着一块沾血的麻布,这一块麻布,不是他上的,而是村子里的另一个人。
母亲从小就和她讲,父亲是村子里最厉害的猎人,即便是在最荒凉的年景,旁的猎户都抓不到好东西的时候,父亲还是能隔三差五地带回来几只山鸡野兔,野鹿獐子。
所以,他在的时候,母亲和她的子都过得很好。
母亲说,那几年的年景不好,雨水不多,田里的庄稼也都旱死了大半,官家要的粮都交不起,更没有自己个儿吃的份。
村子里的人没办法,为了活下去,就都跑去打猎。
一来二去的,没过多久,周围山林里的猎物就变得越来越少,侥幸活下来的那些,外出觅食也开始变得越来越谨慎,越来越狡猾。
猎物一天比一天难抓,肚子一天比一天饥饿,子也就一天比一天难捱。
别人家总是挨饿,可他们家却总是能够隔三差五地传出一些荤腥儿的味道来,至于挨饿,在那之前却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。
父亲怕人眼红,所以每次打猎总
是晚上出去,就连家里开火做饭,也都是在晚上夜深了以后才敢。
加上他们家屋子的位置比较偏僻,初时尚没有什么人察觉。
但子久了,总会露出马脚。
比如说当大家伙儿都饿的无精打采的时候,你家的孩子却面色红润,神完气足地在自家的院子里奔跑,嬉闹。
母亲已经在尽力地看着孩子了,可是一天要cao)劳家里上上下下的她,又怎么可能分分秒秒都在她这个小淘气的边。
母亲还说,父亲的骸骨之上有尖刀划过的痕迹,不是一刀,而是两刀。
一刀在正面,一刀则在背后。
刀不长,大约都是匕首般的样子。
父亲的骸骨旁边有几根凌乱的山鸡羽毛,回村的路上,被啃掉了树皮的树干之上,还零零星星地沾着些獐子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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