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不知道“锲而不舍”是什么意思。实在没办法,只好望文生义地理解为:锲而不舍的“锲”是弃的意思,“不舍”是舍不得的意思,“锲而不舍”就是想丢弃而又舍不得,疑虑重重,举棋不定。这样一种矛盾心理是十分有害的。为证明这个观点,我还举了一个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:从前,有个农夫,看到一条冻得僵硬的蛇,本不想去救,但又犹豫不决,最后一念之差将蛇藏在怀里,救了起来,但蛇苏醒以后,却恩将仇报,一口咬死了他。通过这则故事,我发表议论说,千万不要锲而不舍,锲而不舍是有害的,会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。
虽说勉强把文章写了,但心里还是有一种不祥的预感,觉得这种望文生意、牵强附会的理解,很可能要出现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结果。事实果然证实了我的预感,我如此有“创意”的作文顿时成了语文组老师们为之捧腹的笑料,并被作为“范文”在初三年级四个班中广为传阅。看了我的作文,众人一个个开怀大笑,说我是前无古人、后无来者的旷世秀才,虽鲁迅在世亦不及也,把我羞得一连好几个月都抬不起头。从此,我的绰号“老秀才”便不经而走,整整传了两年,才随着环境的改变,彻底绝迹。
更糟糕的是,我写的这个“锲而不舍”的作文有史以来第一次得了零分,连个辛苦分都没给,也许,这是从古到今作文开考史上的首个零分,是当之无愧的前无古人。代语文的李金玉老师判卷时一直用的是又尖又细的红醮笔,但受我奇文的刺激,竟一时兴起,换上了又粗又重的大毛笔,手书了一个硕大无朋的“o”,活像一个真实版的大烧饼,“o”下面还画了两道齐刷刷的横杠,像一双筷子。言外之意是,烧饼会油手,最好用筷子夹着吃。这次考试,对我震动非常大,之后,我把初中各册语文课本中的解词,一条一条全抄在一个本子上,并认真背了下来。我想,今后什么错误都可以犯,唯独这种让人笑掉大牙的低级错误绝不能再犯。
现在看来,这个错误犯得真有点不可思议,好像天方夜谭一样。确实,以我后来的实际能力,永远都不可能犯如此愚蠢的低级错误,但当时却真的犯了。人这一生啊,总会摊上一些可笑的事情,看似不可能,看似简单,却直戳灵魂,让人大彻大悟,收获一份意想不到的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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